为看到更好的自己而努力着。心热血凉,不争执,不在乎。

【苏沐橙24h/乐橙】午夜太阳

#看到我的ID就知道意味着什么了吧?

#没想到这篇文还有重见天日的时候

#《珍珠星》背景,乐橙已交往

#苏沐橙第一人称

#比起少女心沐来,这样的有故事的轻熟女沐写起来意外地顺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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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我原本以为并不需要的东西,

一旦真正出现在我的生命中时,

依然会让我欢欣雀跃,

并明白原本以为的不需要,

也只是我以为而已。


01.

    去机场的时候我没让他开车送我。我已不是第一次离开他那舒服得简直可以用醉生梦死来形容的小公寓。尽管如此,临出发时他还是把我按在玄关亲了个够本才出门。

    我理解。下次再见面就是常规赛了,而且还是兴欣对霸图的宿敌之战。

    “这世仇相爱的戏码简直罗密欧与朱丽叶。”

    “要怪就怪叶修。”他说。

    我们打电话叫的车停在了小区门口,他为我放好行李,拉开车门。我从包里翻出大黑超罩上,感觉西南的日光似乎都要比内地清亮一些。

    这是他出生的地方,亦是他将回归的地方,也是我决意安身立命的地方。

    在此之前,我从没想过是这里。从没想过是他。

    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其实有点没出息,在我的世界里,喜欢和想要是两码事。想要的东西从来不敢张嘴或伸手,甚至都不敢表现出想要的样子来,因为怕给别人带来困扰。我很小的时候,就学会不动声色地把眼神从糖果和花裙子上移开。从小到大只有一个人能看穿我这套把戏,那就是我哥。叶修都差得远。

    而现在或许要加一个人了。对不起了,苏沐秋,你妹妹长大了,她要变心了。

 

02.

    八赛季末我打风梳烟沐的神之挑战时遇到过浅花迷人。那天是半夜十一点多,我敷完面膜,打算再刷完这场就去睡,但下竞技场的时候竟忘记关掉“自动匹配胜率”的选项。而很不幸我们的胜率都是那么完美无缺。

    他闪光弹甩过来那一刻我还不以为意,然后我发现在这个对手面前我无法像之前的每一场挑战一样,娴熟地走位,架设最佳火力线,甚至有时候还能腾出手来往嘴里送一颗话梅或巧克力。我吓了一跳,感觉自己手速不够用。

    他也诧异我的身份,在我的火力威压和他自己的高密度操作下居然还抽出手速来打字,问我到底是谁。

    我打字回复你又是谁。然后我们才同时想起这不是联赛,能开语音的。

    “沐橙,是你吗?”他的声音从那边传来,很轻很轻的,仿佛在我耳边低语一样。

    那一刻我竟想落泪。为他和我的不可得。他不可得的冠军,以及我不可得的他。

    “嗯。”我短促地回答。我不想让他听到我声音的颤抖。

    “你就让我赢嘛,”我调整了一下情绪,故作轻松,“你也知道神之领域有连胜要求,被你打断了我还要重来。”

    “被你打输了我也要重来啊。”他在那头说。

    “你,真的要重来?”我心里忽然有一种感觉。我就是想问问,只是问问。我不断在心里对自己说。

    他懂了我的意思。

    “要是今天你打赢我,我就真的重来。”他笑,“赌不赌?”

    “好啊,一言为定。”

    我是真的希望他重来的,我是真的希望再见到他。我不知道如果没有荣耀,没有比赛,我和他将是什么样,还能不能再相见,会不会再无交集。我害怕啊。

    我打得很疯,总决赛都没这么疯过。打着打着泪水又控制不住,模糊了眼睛。

    你给我回来,回来。我在心里大喊着。

    最终倒下的是他。

    他说他知道我在帮叶修。他说他想我,非常想。我真笨,当时怎么就没察觉到,他说的就是字面意思。

    最后的最后,他跟我说,今天遇见他的事,别告诉叶秋。我说好。我没问他为什么。

    我开始知道他是信我的。他不只把我当作“叶修这边的人”或是别的什么。

    这也许是我在跟荣耀有关的事情上,唯一一件瞒着叶修的事。

 

03.

    直到这个男人就这样,从我一直未曾当真的远望,一点点变成了我生命中不可替代的存在。是他让我发现,我原本以为并不需要的东西,一旦真正出现在我的生命中时,依然会让我欢欣雀跃,并明白原本以为的不需要,也只是我以为而已。

    在我还仅仅满足于不远不近地看着他的时候,他已经想把我抱在怀里亲吻了。而当他真的这么做的时候,我忽然可耻地发现,我也想。

    真的,其实我也想的。总决赛前夜我在他肩头几欲落下泪来。我在他肩膀上赖了很久,就是为了把那些该死的泪水忍回去。这次和竞技场里的那次不一样,这次是高兴的。

    第二天。我们按队员号码顺序,排队走出比赛席,作为冠军队。那晚的苏黎世有种烟花焚城的壮丽,仿佛把我们的骄傲与喜悦揉碎,具象地,大把大把地撒在波光粼粼的利马特河面。我看得眼睛发痛。他不动声色地靠近我。长臂镜头摇过来,他收回手去,给我一个眼神,小心媒体。

    彼时我们之间,已经像是真正的恋人了。

    那天晚上我们彼此并没有怎么说话,可能还不知道在前一晚的事情发生之后该如何面对彼此。我少不得要质问他你到底什么意思我们到底算什么关系,又觉得夺冠之夜严肃地谈这个的确有些太煞风景。

    后来他说本来夺冠那天晚上就想向我表白的,但那一晚直播镜头和媒体记者几乎是无处不在,更别提一群亢奋过度又哭又笑的队友(连张新杰都精神百倍地熬到了近两点,太可怕),因此夺冠之夜告白的点子听起来很浪漫实际上可操作性实在值得商榷——“我以后一定要把这一点告诉后辈们,夺冠之夜去告白这事儿绝对不可信。经验之谈。”很久之后的某天夜谈说起此事,他大字状躺在我脚边的地毯上,一副人生赢家的嘴脸,得意到天上去。

    “前辈请自重。”我窝在他的懒人沙发里无语望天。这是我们枪系群里发明的梗之一,专门针对他的。谁叫他老在群里掉节操。

    他特傲娇地笑了一声,从地毯上坐起来,把我扑进了沙发里。我不得不承认,懒人沙发这东西,某些时候就是一个大写的陷阱。

    我本可以用无辜的神情拿住他,让他为将要掠夺我而感到不安;然而我却想让他觉得,这一刻我们同等有罪。

    他开始亲吻我。我像在赛场上一样还击。从沙发到床上,我们的身体成为彼此新的地图。

    第二天早晨起来,我们的头发不出所料地搅到一块儿,散乱地摊在枕巾上,像是对昨晚的某种过分真实的脚注。他一翻身被扯到,痛得直吸气。

    我不甚澄明的脑海里忽然跳出这么一个词,结发夫妻。这个词温柔地击中了我。我被自己的联想给逗笑了。他问我偷偷地笑什么,我不告诉他。不能让他太得意了。

    他以为我在笑他,凑过来伸手戳我的脸。

    “你笑我呢,是吧?嗯?”

    他头发散着,神情假装生气却藏不住笑,眼神还有点撒娇般的迷糊,像个无害而亲人的小动物,一点也不像我见过的任何时候的他。

    我就顺势倒进他怀里,他搂住我,亲昵地捏我的下巴。这时候我是真的感觉,我们仿佛已经像这样在一起很久了。

 

04.

    早些年有过许多追求我的人。什么样的人都有。他们恭维我,承诺我一些美好而华丽的东西,但我一直都不知道他们到底喜欢我什么,或者我对他们来说,仅仅就是容貌,名望,金钱与地位而已。就像跑车与名表一样。而他们承诺我的那些,只不过是跑车与名表的价码。

    我拒绝他们,也只不过是拒绝被贴上价签的自己。

    但张佳乐不是。我和他是一样的人,我有的他都有,我经历过的他不比我少,光荣的,痛苦的,我第一次发现我们的故事有着何其相似的起承转合。与冠军失之交臂的艰难执著的开端,无可挽回的力不从心的倾覆,背叛母队的争议性复出,连中间一年的空白期都是前后脚。

    我们之间对这些看似刺痛的经历却从不讳言,或许我们就是在这样的经历里才越走越近。就像第九赛季他总是时不时跳上线来敲我单挑,而最后基本都会在竞技场里聊起天来。浅花迷人和风梳烟沐的竞技场胜率都不是完美无瑕,缺的那一两个点基本都是那段时间被对方打出来的。

     世邀赛结束回国后的庆功晚宴,他早早就打理好,过来看我化妆。这个场景让我有一瞬间我仿佛回到了第七赛季,看着化妆师给他脸上打了一层又一层,却依然遮不住他一脸疲惫。但这次的他不一样,明明从那时候已经过去了那么多年,明明时差还没倒利落,却精神的像仿佛发出光来,脸上的笑都能溢出来。

    从镜子里就能看到,他一直盯着我看。我不好意思地眯起眼,假装在打眼影高光。

    然后他就直接凑了过来,撑在椅子上,左手中指上的冠军戒指轻快地敲打着椅背,嗒嗒嗒的跟换弹夹似的。

    别敲啦,知道是你了。天啊你穿西装怎么能这么帅。

    “还是那条项链?”他看到了我妆台上打开的项链盒子,“每年全明星你都会戴的。”

    “每个重要场合。”我回答,“你居然还记得。”

    “那是,我看了你这么多年了。”

    他把项链圈过我脖子的时候我心下倒是平静的,明明是少年时代幻想过无数回的场景,却因为其结局的注定,反而能够波澜不惊地面对。他拨开我的碎发,在我后颈上扣上搭扣。

    “你真美。”

 

05.

    张佳乐不是轻许承诺的人,但他会说到做到——或者至少说了就马上去做。他说如果我留在杭州的话他会去那里陪我,我知道他是认真的。他在平板上搜杭州的房产,我拿过来打游戏时看到的。

    但我舍不得。我舍不得再看他放弃什么了。即使我自己是那个他甘愿为之放弃一切的存在。

    说实话杭州给我的记忆并不是那么美。尽管客观地说来杭州确实是一个美丽的城市,但在我前二十多年的人生里,在她的美好面前,我曾是那么渺小而卑微。孤儿院,网吧,没有暖气的冬天,离去的哥哥,嘉世……在我一无所有的那个年代,杭州有我所有无心欣赏的好风景。杭州有西湖不假,那都是属于外来的游客的,当我买不起西湖边上的房子时,西湖的美于我也仅仅是美而已。我一直没有在杭州买房子,大概是因为我潜意识里到底没有把她当做家。我也不知道我的家在哪里。

    而如今,在我终于拥有了一切,能够平静自在地坐下来拥抱春暖花开的时候,迎接我的,是这里的白鸥和三角梅。

    我想我已经爱上了昆明。这个城市每每让我想到一个词,春风得意。我就是在最春风得意的时候遇见了这座城市,我对她有种热烈的一见钟情。

    因为我和他将会在这里,慢慢变成世间一对最平凡的饮食男女。然而这座城市的存在本身,将时刻提醒我,在开始平凡地老去之前,我们曾轰轰烈烈走过了多远的路,有过多么决然粲然的青春。我曾在遥远的少年时代爱恋过怎样一个鲜衣怒马的少年,以至一路沉默地注视着他走过那些命运跌宕,直到在那个阳台上他亲吻我的发顶。我会始终记得,在某个辉煌的夜晚我们并肩,看利马特河畔盛大烟火猝然亮起如午夜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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